[现代诗]七子之歌·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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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[中华民国] 闻一多

我好比凤阙阶前守夜的黄豹,
母亲呀,我身份虽微,地位险要。
如今狞恶的海狮扑在我身上,
啖着我的骨肉,咽着我的脂膏;
母亲呀,我哭泣号啕,呼你不应。
母亲呀,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!
母亲!我要回来,母亲!


注释与赏析
《七子之歌》是近代爱国主义诗人闻一多于1925年3月在美国留学期间创作的组诗作品,1925年7月4日载于《现代评论》第2卷第30期,后《大江季刊》和《清华周刊》相继作了转载。从1922年冬到1925年春,闻一多留学美国。留学期间,他切身体验到了弱国子民在强国所遭遇到的无处不在的歧视与欺凌。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对祖国深厚的爱,激发了他创作的灵感,身在纽约的他写下了《七子之歌》等多篇力作。1925年5月,闻一多提前结束了留学生活,启程回国。然而,刚刚踏上祖国土地的闻一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迎接他的是五卅惨案的斑斑血迹。被失望乃至绝望笼罩着的闻一多愤然北上,将《七子之歌》等几首爱国之作投稿给《现代评论》首次发表。其时正值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高潮,《七子之歌》一经问世就引起强烈共鸣。

诗人在这一组诗作品里用拟人化的手法,把中国的澳门、香港、台湾、威海卫、广州湾、九龙岛、旅顺和大连等七个被割让、租借的地方,比做祖国母亲被夺走的七个孩子,让他们来倾诉“失养于祖国、受虐于异类”的悲哀之情,“以抒其孤苦亡告,眷怀祖国之哀忱”,从而让民众从漠然中警醒,振兴中华,收复失地。全诗整体构架均齐、各节匀称、富于建筑美,韵律回旋起伏、一唱三叹、饶有深致。

总序
邶有七子之母不安其室。七子自怨自艾,冀以回其母心。诗人作《凯风》以愍之。吾国自《尼布楚条约》迄旅大之租让,先后丧失之土地,失养于祖国,受虐于异类,臆其悲哀之情,盖有甚于《凯风》之七子,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,为作歌各一章,以抒其孤苦亡告,眷怀祖国之哀忱,亦以励国人之奋斗云尔。国疆崩丧,积日既久,国人视之漠然。不见夫法兰西之Alsace—Lorraine耶?“精诚所至,金石能开。”诚如斯,中华“七子”之归来其在旦夕乎!

邶(bèi):是周灭商后分封的小国,在商都朝歌以北,在今河南汤阴县。邶国民歌称“邶风”,是《诗经》十五国风之一。
凯风:为《邶风》第七篇,首句“凯风自南”的开头二字,即用作诗的篇名。全诗共四章十六句六十四字,写一母亲欲弃其七个孩子离家而去,七子向母自责哀告,以回母之心。闻一多有感失地同胞失于祖国,受异族之压迫,遂仿此诗用拟人手法将先后割让租借出去的澳门、香港、台湾、威海卫、广州湾、九龙和旅顺大连七地,各为一章,写成《七子之歌》。愍(mǐn):同“悯”,忧愁。
尼布楚条约:即《尼布楚议界条约》。清康熙二十八年(1689年),索额图和戈洛文在尼布楚(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)签订。
Alsace—Lorraine(阿尔萨斯洛林):位于法国东北部,1871年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,将此地区割让给德国,历时47年,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根据《凡尔赛和约》收回。

香港:清道光二十二年(公元1842年),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,中英签订《南京条约》割让给英国,直至1997年7月1日收复。
啖(dàn):吃或给人吃。

白话译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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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者的注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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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叫未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