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改革家评传3-商鞅
作者:行者 发布时间:2018-09-29 22:52 分类:博客|历史 浏览:1435 评论:5
《中国改革家评传》的头两篇,说的都是最终失败的改革。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商鞅,虽然也未能躲过死后还被车裂,并夷全族的结局,但他所开创的变法事业却得以保存,并成为秦帝国迅速走向巅峰的最重要基础。
一、商鞅变法的背景
商鞅(约公元前390年-公元前338年)又被称为卫鞅、公孙鞅,是春秋时期大国和战国时期“小国”——卫国(注1)的远支贵族。商鞅年少时,曾经担任魏国名相公孙座的中庶子(注2),颇得这位领导的赏识。商鞅在魏国时,以喜欢研习刑名之学,并且学有大成而闻名于各国。公孙座病危时,一度想向魏惠王推荐商鞅,甚至不排除将其作为相国之位的接班人,但魏惠王对此人不怎么感兴趣,于是公孙座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建议魏惠王说:“王即不停用鞅,必杀之,无令出境。”据说在魏惠王离开后,公孙座又将这些对话内容透露给了商鞅,并坚持自己是“先君后臣”。也许公孙座就是这么个“大公无私”的人吧,但“实用主义”至上的商鞅立马就飞奔出逃,一路向西,到了正在大张旗鼓地面向普天下求贤的秦孝公处,经过四次深入交谈(注3),终于赢得了这位雄主的青睐。
商鞅所生活的春秋、战国交接之际,是封建“领主”制向封建地主制转变的时期。最初成型于西周的一套宗法、政治和经济制度,已不再能够适应,更无法促进生产力的发展。大部分诸侯国渐渐发现,周王室已失去了“天下共主”的实力,唯有自己在自己的统治区内开展改革,积极地走富国强兵之路,才能在“战国”乱世中保住独立、权力和地位。
这一时期最早的改革,实际上早在春秋中期便启动了,其中比较有名的,包括齐桓公和管仲的“案田而税”,鲁国的“初税亩”等等,总体上看,这些改革都瓦解了西周沿袭下来的“井田制”,因为“井田制”体系中的最高管理者——周天子,已经沦落到了要靠强势诸侯支持乃至护佑才能生存下去的地步,不再有实力行使土地的“国有性质”所有权人的“法定”权力了。
与商鞅更近的时代,也就是公元前400年左右,还有魏国的李俚变法,楚国的吴起变法等等,这一时期的变法,在之前主要是改变经济体制和所有制模式的基础上,进一步新增了选官制度(废除贵族世系和对官职的垄断),封赏制度,行政区划制度(变分封制为郡县制)等方面的内容。不过,历史学界一直以来都普遍认为,这些诸侯国的变法都不怎么彻底,日益腐朽的宗法贵族集团仍然牢牢掌握着大权,政令反复修改,国内依然矛盾重重,未对经济发展和生产力解放起到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。
商鞅所投奔的秦国,地处函谷关以西,是一片多次被西北方向的犬戎等少数民族蹂躏的土地。西周灭亡时,“秦部落”的“首领”带兵护送周平王从故都丰镐“逃往”洛邑,周平王认为其有功,但已没有可以封赏的土地,于是就向西一指,说你们要是有本事收复被犬戎攻占的土地,就在那里建立诸侯国吧。周平王认为这只是一张口头支票,但“秦部落”却抓住了这个时机,用好用足了这个政策,真的驱逐了犬戎,建立秦国,首任国君为秦襄公。到了春秋中后期,秦国已基本统一关中地区,号称“八百里秦川”,但是在继续向东扩张的过程中,遇到了当时最为强大的晋国。因为此时秦国的传统潜力已经用的差不多,又与齐国、鲁国等诸侯国一样出现了生产关系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问题,于是在秦简公七年(公元前408年)启动了第一轮改革,称为“初租禾”,主要措施为不管“井田制”遗留下来的公田,还是历年新开垦的私田,都统一按亩计税,很显然,这属于封建地主制的经济形态和国家治理(税收)方法。
秦国最大的劣势,在于地理位置的偏僻,因为远离中原地区的文化中心和主要农业区,常常被函谷关以东各国认为其开化不够,甚至与犬戎无异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这又造就了秦国的最大优势。其一,敢想敢做,勇于创新,雷厉风行,后来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,秦国军队被称为虎狼之师,形容的就是他们打仗的勇猛和毫无顾虑。其二,不怕失败,反正也没有什么比现状更糟糕的了。这两个方面为商鞅推行自己的改革理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。
二、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与成功条件
商鞅变法从公元前359年开始,到公元前338年(商鞅身死)为止,前前后后持续了二十年。可以说,商鞅的变法彻底改变了历史进程,秦国从一个几乎等待被淘汰的偏远国家,一跃成为“战国七雄”中最强大的“战争机器”,从而在短短的不到十年时间里(公元前230年开始攻打韩国,至公元前221年齐国覆灭)完成了统一天下的事业。新产生的秦帝国,疆域比之前的周王朝更为广阔,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,并一举奠定了两千多年来“中国”主体版图的基础。
1973年,伟大领袖写了首七律《封建论》,里面就有这样一句名言:“百代皆行秦政制”。实际上,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立秦朝所依赖的政治基础,大都源于商鞅变法的创造。经历了从商鞅变法(秦孝公时期)到秦始皇当政这一百年的发展,秦国的政治优势一步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军事优势,并拉开了与其它六个大国的差距。商鞅变法完全改变了夏商周以来的政治、经济体制,而新实行的封建地主所有制,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(注4)制度,郡县制度,职业化官僚制度等等,在秦朝结束以后,继续沿用了两千多年,其历史意义是深刻而深远的。
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坚持锐意创新,主动适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
“井田制”的瓦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但并不迟,早在春秋时期,这种情况便已经在大部分诸侯国陆续出现,只不过很少有诸侯国对此正式予以承认。一些统治者可能是拘泥于西周以来的“礼法”,另有一些统治者则可能是懒政,或办起事总是瞻前顾后。商鞅从“实用主义”的角度出发,厉行“废井田,开阡陌”的政策。“废井田”是主动适应经济的“新常态”,将民间自发的改革行为纳入到政府统一引导的框架下,进一步推动历史的演进。“开阡陌”则是完全抛弃旧有的桎梏,充分挖掘潜力(开垦闲置、浪费的土地),把生产力更充分地解放出来。
(二)严格遵循法制原则,尽力推动社会进步
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,商鞅为秦国确立了严格、细致的法律体系。商鞅投奔秦国的时候,带去了魏国李俚变法时的重要著作——《法经》六篇,并在此基础上修订成《秦律》六章。秦国和后来秦朝律法的严苛,举世闻名,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却有利于建立规范、稳定的社会秩序,有效降低非预见性,不确定性的风险。《荀子·强国篇》就有对秦国法制的称赞:“入其国,观其士大夫,出于其门,入于公门;出于公门,归于其家,无有私事也。不比周,不朋党,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,古之士大夫也。”
商鞅变法体现了强烈的反对固步自封,复古和倒退的色彩。为了实现社会改革,形成新的思想观念,商鞅要求在整个秦国境内移风易俗,增加人口,维护好社会安定,并统一度量衡(注5)。商鞅变法期间,曾遭遇秦国不少宗室贵族的反对,包括时年十岁的太子驷都被鼓动起来了。商鞅坚持推动社会进步,坚决不向腐朽没落势力低头,他郑重地告诉秦孝公:“法之不行,自于贵戚。君必欲行法,先于太子。太子不可黥,黥其傅师。”在落实了对太子傅公子虔,太子师公孙贾的处罚(黥刑)之后,宗室贵族反对变法的声音得以削弱,“于是法大用,秦人治”,“行之十年,秦民大悦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,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”,秦国历史从此开始脱离过去的羁绊,加速向前进了。
(三)把经济建设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,实现机会面前的人人平等
对于秦孝公来说,商鞅治国理论中最能引起共鸣的地方,便是“富国强兵”之路。经济实力是开展国际竞争的最重要基础,古今同理。商鞅变法的核心,就是“耕”与“战”。在商鞅所建立的社会体系和封赏制度中,努力本业(耕地和织布)和参军杀敌,是取得爵位的最主要途径。参军杀敌存在一定风险,对身体素质等方面也有着诸多要求,而耕地与织布则是人人可以尝试的工作,这种制度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,增强了经济实力,为将来在战争中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勤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为了实现机会面前的人人平等,鼓励民众积极为国出力,商鞅还毫不客气地废除了传统的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,代之以武功二十级爵制(耕织有功者,享受同等的晋升待遇),从根本上摧毁了不劳而获和传统中形式主义的温床。商鞅变法有效打击了春秋以来的空谈之风,剥夺了传统贵族对权力的天生垄断,建立起以军功贵族和文法吏为主体的新贵阶层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在具体操作过程中,不管出身如何,均能通过自己的努力,积累功和劳,一步步增殖财产,提高社会地位。这种体制的先进性在于,任人唯贤,而不是任人唯亲,为中下层民众创造了便捷的、容易把握的上升通道,让人人有奔头,从而主动地为国家做贡献。后来的科举制度,从本质上来看,也是如此。
(四)高度重视民众的支持,建立政府的足够公信力
商鞅准备开始变法时,与春秋时期以来的其它诸侯国相似,秦国政府的公信力有时候也是得不到民间承认的。于是,商鞅首先导演了一出“南门立木”的大戏。据史料记载:“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,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能徙者,予五十金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,令行于民。”政治学理论认为,改革能否持续地推进下去,并取得成功,关键在于是否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。商鞅在区分轻重缓急的时候,把“取信于民”放在最前面,在重新建立起秦国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上,新法“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,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”,达到了“法令必行,内不阿贵宠,外不偏疏远,是以令行而禁止,法出而奸息”的目标,刘向(注6)在这段文字的末尾,还特别强调,“此所以并诸侯也”。实际上,在变法的整个过程中,激烈反对的只有少数宗法贵族,即便是它们采用阴谋手段将商鞅这个“设计师”给打倒了,变法事业却依然没有中断,终止。反倒是这些旧制度的死硬维护者们,在商鞅身死之后,被更加铁腕,更富心机,更为冷酷的秦惠公给安了个“诬告”商鞅的罪名,连根拔起,一网打尽。要说秦惠公才是真正的权谋高手,先是用商鞅的性命为新继位的自己树立了威信——解决功高盖主的问题,又利用商鞅的死做了一回文章,彻底清除了改革的最后障碍。当然,从更加广阔的历史视角来看,主要还是由于商鞅的努力,将秦国推上了正确的轨道,使得这列火车无法再偏离。
三、对今天的消极影响
直到本世纪初叶,在我国的历史学界,商鞅变法还都被认为是一件“绝对正确”,没有太大瑕疵的事件。不过在近几年来,伴随着对当下深化改革措施的思考,并追根溯源,发现有的体制最早成型于商鞅变法时期,有着两千多年的传统,于是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商鞅变法做更深入的研究。
客观的说,商鞅变法的部分措施,在当时并无什么问题,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,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了。这是在今天需要我们来仔细分析的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开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,滥用运动式的治理方法
近代以来,“主权”与“人权”的辩证和博弈,成为政治学界、历史学界多次争论的重要焦点。在秦国向东方六国发起攻击的时候,商鞅所创立的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,可以让秦国在短时间内爆发出强大的军事实力。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,在天下一统,进入到正常治理阶段后,其负面因素就无法避免的显现了出来。可惜秦始皇并未觉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,继续高强度地征用民脂、民力,继续滥用运动式的国家治理方法,结果,让秦国走向战国时期最终胜利的体制遗产,又变成了秦朝覆亡的最重要原因,而这个朝代从建立到灭亡,只有十四年(公元前221年-公元前207年)的时间。
《商君书》有言:“政作民之所恶,民弱;政作民之所乐,民强。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。”“国为善。奸必多。国富而贫治,日重富,重富者强。国赞而富治,日重贫,重贫者弱。”“民弱国强,民强国弱。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。”将国家和人民如此对立起来,绝不是理性政府的正常行为,更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。据统计,商鞅变法(公元前359年)至秦帝国统一六国(公元前221年),秦国先后发动和参与了52场战争,占同期战国七雄间战争总量(96场)54.17%,即便是在多国混战时期,这也不能不被认为是一种穷兵黩武。“计划经济体制”成就了秦帝国的“伟业”,但也让陈胜等人喊出“天下苦秦久矣”的口号,并迅速带动全国范围的大起义。《战争与国家形成:春秋战国与近代早期欧洲之比较》一书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商鞅变法为秦国缔造了一个强大到极点的政府、一个萎缩到极点的社会,以及一群沉默到极点的个人。”
(二)强力控制,奴隶意识,愚民政策和特务统治
商鞅变法所处的时代,各国都面临兼并的压力或是被兼并的危险,需要把国家变成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,同时把个人变成这台机器上固化的零件。这是提高效率和凝聚力的一种途径,但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:
其一,实行强力控制,要求民众放弃自己独立的思想,禁止思考国家政策是否合理,禁止对国家政策的好坏发表看法,只允许无条件地执行政府的命令,毫无疑问,这是有悖于民主政治潮流的。
其二,“倡导”奴隶意识,即要求全国民众——包括大小官员——都作为君主的奴隶,严厉压制地方自治与民主,如果说君主真的具有雄才大略,比如像早期的秦始皇,那还勉强说的过去,但如果君主实在是个庸碌之辈——这才是更常见的情况呢,比如秦二世之流,那么对于国家来说,就意味着灾难性的后果了。
其三,配合奴隶意识大肆推行的,还有愚民政策。商鞅认为,唯有“耕”“战”才是国家的根本,其余的都属于“末”。商鞅所依靠的治国力量,主要为文法吏,即墨守秦律的官员,而当时富于创新性的群体,如商人、儒生(含学者、方士、隐士等)、游侠等等,均被视为“理想社会秩序”的大敌,即便采取“暴行”,也是要及时处置掉的。《商君书》有言:“昔能制天下者,必先制其民者也;能胜强敌,必先制其民者也。”这样的观点,与后来被反复批判的常凯申的“攘外必先安内”原则,如出一辙。焚毁,禁止私自持有和流通《诗》《书》之类的典籍,在秦国最早是由商鞅确定的政策,后来越走越偏,直至达到秦始皇“焚书坑儒”这个顶峰。虽然“焚书坑儒”的细节总是存在着诸多争议,但其基本脉络,却符合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基本作风。
(三)户籍制度与特务统治,束缚个人发展和生产力进步
商鞅创造了“编户齐民”这种管理模式,也就是延续到今天的户籍制度的原型,这种体制在我们国家,长达两千年,未有变局。商鞅的制度设计初衷,主要是为了防止有过多的人“舍本逐末”,影响到农业生产,进而影响到战争资源的供应。但是在战争结束后,也就是在整个历史上占了大部分时间段的和平与统一时期,这种政策的负面影响便渐渐表现了出来,随着经济、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,负面影响还会越来越明显,其束缚个人发展和生产力进步的一面也会越来越突出。比如在元朝和明朝,就实践来看,按户分类“安排工作”的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,几乎形同虚设,“非法”逃亡层出不穷,最大的作用,恐怕只剩下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搞搞“职业鄙视链”了。等到了清朝,统治者干脆取消了此项制度,承认了社会分工过程中市场的基础性作用。这里再延伸一下,清朝的八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,入关前,八旗作为兵民合一的组织,发挥了异常强大的能力,但是在入关后,八旗被国家给“供养”起来,号称专攻军事,战斗力却在不断下降,还失去了奋斗的目标。
商鞅还特别推崇特务统治,规定“编户齐民”五家为伍,十家为什,同一个编制单位里的百姓,若有人犯法,其他人不向政府告密,将会被株连,而如果有人告密了,告密者则可得到重赏。这种鼓励群众相互告发,不断挑动群众相互斗争,以利于君主一人的控制的手段,是我们国家权谋的重要传统。表面上看起来,似乎让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很是放心,很是享受,但是却很容易侵害老实人的利益,同时让小人借机脱颖而出。就长期来看,绝对是败坏社会风气,丧失民心,自掘坟墓之举。
四、对今天的启示
秦惠王初继位时,商鞅经历了人亡的结局,但其变法事业,却没有遭遇政息的后果。一百多年后,商鞅首创的秦帝国很快就被推翻了,但继承了秦帝国大部分体制遗产的汉帝国,却在顶层设计优化后,一直强盛了四百年。就历史经验来看,商鞅变法对今天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:
一是不能把阶段性的措施当做可以长期实施的“常态”。商鞅变法成就了秦国的霸业,称得上“其兴也忽焉”,但也是秦朝维持了十四年就覆亡的根本原因,因为商鞅变法后的体制,在秦朝建立后,便无法适应更新的情况了,结果“其亡也速焉”。汉初(汉高祖、汉惠帝-吕后、汉文帝、汉景帝四代)大量承袭了秦朝旧制,但更为理性的统治者,同时执行了矫枉过正、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,虽然只是一些细节上的调整,却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,促进了经济恢复与发展。国外也有不少类似的案例,比如苏联初建之时,列宁是打算在打赢了帝国主义对新生政权进行干涉的战争后,立即就推行“新经济政策”,然而在列宁早逝后,苏联领导层觉得“战时共产主义政策”用起来更顺手。从深层次来看,苏联后来的困境,以及最终的失败,与未能顺利过渡到“新经济政策”,有着很大的关系。
二是保守势力的力量不能忽视。改革在很大程度上,是对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,势必在既得利益者当中引起强烈反弹。在商鞅变法的二十年里,秦国的保守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新法的反对与破坏,等到完全支持商鞅的秦孝公一归天,它们马上就气势汹汹的集中全部力量反扑了过来。商鞅最后的结局,一方面体现了帝王的刻薄无情,可能也有秦惠公“公报私仇”的因素(注7),另一方面则说明直到那个时候,秦国保守势力的力量还是存有不少的,不过秦惠王利用了商鞅的生命作为“诱饵”,引蛇出洞,让保守势力完全暴露,然后全部予以清除。最近几年,在网络和社会上,部分群体想为文革翻案的论调,颇有些死灰复燃的态势,在某些情况,甚至还一度达到了公开叫嚣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伟大成果的程度。这些都是需要特别警惕的,同时需要认识到,虽然改革开放已经超过四十年,有些争论并没有停息,有些本应早就被抛弃的思想观念,还在继续试图寻找着支持者,甚至想要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。如何继续深化改革,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改革开放的事业,依然任重而道远。
三是善良人性才是社会发展最可靠,最持久的依托。正如前面所提到的,商鞅兼有帝道、王道、霸道这三类学识。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目标,秦国统治集团选择了商鞅最初认为是下策的霸道。在秦国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之时,霸道的局限性大面积展现了出来,又迅速把强大的秦帝国给拖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。西汉初年,朝堂中与社会上都集中出现了“儒法之争”,但汉朝统治集团没有简单地选择单一路线,而是杂糅了法家、儒家和道家的学说,在明确各项制度的基础上,再加入仁义与教化的内容,并极力消除国家对民众实施强力控制,过度侵入民众私生活的不合理成分。事实证明,善良人性,宽容风气的更充分发挥,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最可靠,最持久的依托,而之前秦朝所奉行的狼性,以及所造就的虎狼之师,最终却“异化”为将自己吞噬的虎狼。
在顶层到中层的政治组织结构方面,法家的理论具有精细化、明确化的优势,但是在中层尤其是下层的社会治理方面,儒家的方法则更具有亲和力,更易于为普通群众所理解和接受,更贴近近代以来自治、民主的潮流。
五、结语
春秋是思想家的黄金时代,在这个阶段,以周礼为核心的框框架架发生了明显松动,民间的各种思想得以百家争鸣,尽情发挥。战国则是政治家、军事家的舞台,无数小国在短时间内经历了生死存亡,而实力最强的七雄,也不得不面对终极决战的一步步到来,即便其不想成为唯一的获胜者,或是没有做好准备。
战国时期的压力和残酷,远远超过了春秋时期。春秋是用笔来记下的历史,大多数时候,仅仅表现为“孔子作春秋,而乱臣贼子惧”的口水仗。而战国是直接用血写出来的,常常出现类似秦将白起打赢长平之战,立即就坑杀敌国四十万降兵的惨剧。
不过,商鞅个人看起来失败了,但他的事业却史无前例的成功了。他用自己的血写下了一段历史,但却成为了一段不朽,不会被后人所忘记的历史。他的名字,也因此在历史长河中,永远闪耀着光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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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1:卫国的第一任国君,是周文王的第九子(也是周武王、周公旦的弟弟)康叔,最初封地是在康国(今河南禹州)。周成王时期,康叔参与平定“三监之乱”,因功改封到殷商的故都朝歌,正式建立卫国,兼有安置殷商遗民的重任。卫国繁盛于整个西周时期,其范围主要包括今天的河南北部、河北南部以及山东西北部。东周初年,周平王东迁时,卫国曾出兵协助抵抗犬戎。但这已经是最后的辉煌,因为就在这个阶段发生的犬戎锊惊之后,卫国依附于齐国,才勉强“复国”。公元前254年,卫国被魏国实际吞并。而十三年后(公元前241年),以统一六国为任务的秦军抵达卫国的濮阳。
注2:战国时期,国君、太子、相国的中庶子,属于比较尊贵的侍从官,至少都是机要秘书的类型。秦汉之后,这个职位的地位逐渐下降,变为普通侍从、书童之类的,而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成为真正的高官。
注3:其实第一次、第二次交谈都是失败的,因为这两次商鞅所讲解的“帝王之道,比三代”,更多的带有春秋时期的特点,对于已经在战国时代,渴望崛起的秦国来说,几乎等同于纯粹的“形式主义”。商鞅随即改变策略,在第三次讲了“霸道”,第四次讲了“强国之术”,于是,秦孝公大悦,觉得这才是自己所梦寐以求的理论。
注4:秦始皇以其强大的个人统治力,实现了较为系统的君主专制。对于其后世及后来的各个朝代,是否依然为“君主专制”,历史学界有着不同的看法。不过【行者】认为,最起码,各个朝代一直都有效实行着中央集权,而建立在中央集权体制之上的“君主专制”,始终是皇帝和皇族的目标。只不过常常会出现职业化官僚集团坐大的情况,这样一个行政管理方面专业性很强,并且掌握有群众基础和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“道统”武器的官僚集团,在客观上与皇权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。
注5: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大力推广的“统一度量衡”,其实是商鞅变法中相关措施的延续,是商鞅变法中所新创立秦国制度向其它六国的进一步推广。
注6:这几句均出自西汉时期刘向的《新序》,刘向是儒家学者,但是在整理诸子百家著作方面颇有造诣,并吸收其精华丰富了儒家学派的理论,他最有名的成就是重新编订了《战国策》。刘向算是皇族远支,祖上为刘邦的异母弟刘交。
注7: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秦惠公十岁时,被人怂恿去反对新法,商鞅为显示对其惩戒,将其两个师傅处以黥刑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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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5位网友发表了看法:
行者 评论于 2018-11-21 10:35:25 回复
【网上分享导语】最近一两年,我在努力写几个历史类的专题。“行者说历史”感觉最好写,中短篇幅,主要是侃大山^_^ “中国史笔记”最难写,总是感觉积淀狠不够。“中国改革家评传”似乎还可以努力一把。期待着大家的继续鼓励哦。关于下一篇是写什么,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,是选“兼职”解梦的周公?还是我的本家王安石呢?或是其他更值得关注的人?
同时,特别感谢L老师今天就本文一些细节所提出的宝贵意见。
行者 评论于 2018-11-13 14:51:52 回复
呵呵
电磁泵 评论于 2018-11-06 15:17:09 回复
项羽到死也不忘好了故交,博得了美名也害了自己。
行者 评论于 2018-11-13 14:51:52 回复
呵呵
行者 评论于 2018-10-24 15:03:29 回复
谢谢对本站的关注与支持^_^
霍邱装饰建材 评论于 2018-10-21 11:37:46 回复
商殃变法是历史上最经典的变制,它反映了历史的进步,以至对于现在的影响
行者 评论于 2018-10-24 15:03:29 回复
谢谢对本站的关注与支持^_^